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专项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工作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专项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工作
2009-09-21 |  来源:  |  分享到:

9611日,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专项检查组一行六人,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发[2009]62号)要求,对四川省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我厅关于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了我厅资料馆馆藏建设、地质资料汇交、资料保管与社会服务等情况,分组抽查了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调中心、四川省地勘局地质调查院及省地勘局403地质队等三家汇交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等情况。

我省积极推进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和汇交监督等工作,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检查组认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要求做了大量工作,按照部国土资源厅发[2009]62号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成绩显著。首先是厅党委高度重视。厅党委、分管厅领导高度重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等规定和要求,储量处、资料馆狠抓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和监督指导,为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绩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其次,重视和加大投入。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经费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地质资料服务手段现代化、馆藏设施标准化以及服务工作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第三,狠抓落实。高度重视地质汇交监督管理,各环节严格把关,尤其是欠交地质资料清理与催交工作狠抓落实,从而保证了应交尽交,维护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严肃性;第四,制度创新,加强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督力度。通过将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列为矿权会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新开地质项目审查必备要件等措施,增加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督手段,有力地促进与保障了抵制勘查项目成果资料的汇交。

同时,检查组也要求我省加强基层地勘单位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最终实现全省地质资料全面规范管理与利用;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并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加快制定与落实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计划。

 

(源自: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四川省国土资源资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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