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了10个省(市、区)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后,王世元对两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给予肯定,同时,针对地方普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工作积极性不足、经费落实困难、政策把握不准、技术路线有待规范等作出指示。
王世元指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国土资源部门保障民生、维护权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是土地管理事业基础中的基础,是立部之本。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长远的视野和眼光看待这项工作的现实和历史性意义,抓住、用好政策机遇,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不失时机地推进工作,绝不能耽误这项基础性事业。
王世元强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关键环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研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效力问题,充分调动各方登记发证的积极性;要用足、用好中央给予的政策,做好部门协调、衔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吃透中央精神,科学确认发证主体;要总体规范技术方法和路线,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解决经费问题;要特别注重登记发证的公信力、严肃性,防止利用登记发证工作将违法问题合法化的倾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
针对宗地统一编码工作,王世元指出,这项工作是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重要基础,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下一步要加快推进,尽快总结试点成果,加快国标报批各项准备。要加大统筹,尽可能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与全面铺开的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紧密结合,提前应用。
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主管地籍工作的厅(局)长、地籍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