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国土资源法制工作暨《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修改《土地管理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客观需要,是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保障,是总结提升多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必然要求。国土资源立法工作必须主动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鹿心社首先回顾了多年来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实践。他指出,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法制工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形成了以《物权法》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为核心,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同时,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全面实施;改进复议工作,妥善化解了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创新普法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鹿心社强调,立法工作必须主动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必须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行政复议必须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前提,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为重点。当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一要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国土资源法律制度体系。二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运行、监督机制。三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纠错机制。四要创新普法方式,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
就全力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鹿心社强调了三点。第一,全面准确把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土地管理法》送审稿突出了五个重点:更加注重耕地保护,更加注重土地权利的保护,更加注重提高行政效能,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更加注重土地督察和法律责任体系建设。第二,上下协调,合力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一是紧紧围绕送审稿确定的重大原则和制度安排,积极献言献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围绕送审稿确定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制度安排,积极贡献智慧,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按照送审稿提出的改革方向,大胆探索和实践。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创造条件,将送审稿中确定的主要制度进行实践和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三是提早谋划,保证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一方面要结合《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标准等的起草研究工作,与送审稿确定的制度相衔接。另一方面,要尽早研究送审稿重大制度安排实施的基础性工作,确保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
会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国土资源部机关有关业务司局和部分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土资源厅(局)领导、全国30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局)分管法制工作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安徽省芜湖市、陕西省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等政策法规司基层联系点的负责同志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